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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摘食野菜食用,落實「五要二不原則」預防食品中毒

近日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接獲一起民眾至誤採食有毒植物幼苗當野菜食用食品中毒案件,2人摘食有毒植物幼苗當野菜煮成蛋花湯食用,食用後約30分鐘第1位民眾出現意識言語紊亂,共食第2位民眾以為突發性中風緊急通報救護車就醫,共食之第2位市民於陪同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途中,亦出現意識言語紊亂。因2人同時中風可能性不高,進而注意到2人食用之午餐包含粽子及野菜湯,在剩餘的野菜湯中疑似為有毒植物,經請當地鄰長查看住處附近有毒植物嫩葉有摘拾痕跡,研判2人誤食食品中毒,當日轉診至本市醫學中心救治,施予拮抗劑後,共食之第2位民眾恢復正常,狀況穩定,已於就醫隔日出院,第1位發病民眾亦已清醒,狀況穩定後亦已出院返家。此事件凸顯食材安全的重要性,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也藉此呼籲民眾務必注意,不清楚食材的來源切勿食用,常見的有民眾誤食大花曼陀羅、姑婆芋、綠褶菇等,造成食物中毒。本局轉知嘉義縣衛生局,野菜湯食餘亦已採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

為提升民眾對食品安全的認知,衛生局也再次呼籲民眾遵循以下「五要二不原則」來預防食物中毒:

1.要洗手:調理食品前,手部要清潔,傷口要包紮。

2.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

3.要生熟食分開:處理生熟食應使用不同的器具,避免交叉污染。

4.要澈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應超過70℃。

5.要低溫保存:食品應保存低於7℃,不宜放置於室溫下過久。

6.不飲用山泉水。

7.不食用不明的動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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